这种情况属于赠与你老公个人,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不可以分割,除非也能把你的名字加上
你好!
1、这个房子属于你婆婆明确赠与你老公个人的,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。
2、如果离婚,这个房子不属于共有财产,不能分割。
3、你可以让你老公把你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,也可以婚内协议你们共有。
不能分割房产。如果该房产有增值,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你有权分割。
您好,我认为,该房屋不一定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,不一定你们在离婚时,你就无权分割。原因如下:
房产证上注明为单独所有的话,指的是房屋登记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,没有其他所有人。但是,认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,在离婚是否应予分割,要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确定,并非单纯按照房产证的登记确定。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赠与的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,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。也就是说,只有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赠与给其子女一方的,才属于其个人财产,否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在离婚时应予分割。虽然,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,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但我认为,此解释规定的是一方父母为了子女而出资购买的情形,并非与赠与的情形相同。
虽然如此,如果可能,最好夫妻双方在婚内约定清楚该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,以免真正离婚时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争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