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解除夫妻关系与他人同居引产住院费用谁承担
问题来自:安徽-淮南 咨询时间:2016-05-17 14:25 咨询人:134******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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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你们两人承担,另你的行为,你爱人是可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 (一)重婚的; 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向你追要损害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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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:这些费用应该由那两个人自己负担。在分割财产的时候 扣出。
这个费用由同居双方承担
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由男方一个人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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